記者 回添史/報導
107年使用牌照稅已開徵,繳納期限將於4月30日截止,花蓮縣地方稅務 局為便利上班民眾補發繳款書,特辦理「中午不打烊、延長服務至下午6時」之延時服務便民措施,為上班族的一大福音。
稅務局表 示,每年4月需繳納汽車使用牌照稅,惟少數車主會忘記繳納,車輛如有闖紅燈、超速、行駛路肩 或違規停車‥‥‥等情形,經警方查獲或使用公共道路被車輛辨識系統舉發後,車主除了補繳本稅外,還要多罰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 鍰。
該局提醒車 主注意,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加徵滯納金1%,最高加徵至15%。為維護車主自身的權益,車 輛所有人或使用人,一定要記得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
稅務局呼籲車主,如果尚未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8226121轉242至246、玉里分局電話8882047轉 233,稅務局監理站服務專 線03-8520852、玉里分站服務專線03-8883355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 www. hltb.gov.tw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如期繳納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