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管道多元化 如期繳納用車更安心

記者 回添史/報導

107年使用牌照稅已開徵,提醒民眾務必在期限內繳納稅款,以免多繳滯納金。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者,應於繳納截止日(4月30日)於帳戶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外,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使用牌照稅,政府提供以下多元繳稅管道供民眾選擇:

(一)  持繳款書就近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以現金繳納。

(二)  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查詢列印繳款憑單,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者,可至萊爾富、OK、7-11、全家便利商店等繳納現金。

(三)  利用電話語音轉帳或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轉帳。

(四)  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網路繳稅。

(五)  以自然人憑證及已註冊健保卡,連結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進行線上繳稅。

(六)  行動支付APP繳納稅款(如台灣PAY、智付寶、tWallet)。

納稅義務人若對使用牌照稅核課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03)8226121轉242至24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