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回添史/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採「按月計課」,如果房屋有符合減免要件,依規定應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才能開始適用。因此民眾平時可檢視房屋使用情形,如有符合減免要件者,請儘速申請減免,以免平白損失荷包袋。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私有房屋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逾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則免徵房屋稅;另如培植農產品之溫室、存放農機具倉庫、堆肥舍或合法登記之工廠直接供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依規定應由民眾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逾期申報者,僅能自申報當月份起減免。另外,該局提供房屋稅空白申請書表置於資訊網站(http:www.hltb.gov.tw),民眾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載使用。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房屋如有變更使用情形,請記得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改課,以免影響權益。如您對地方稅尚有疑義,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透過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8、玉里分局03-8882860轉212至213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