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鄉村長會報 與會村長對東昌公墓、用路環境提出建言

記者程棟樑/報導

吉安鄉公所於昨天(17日)上午召開107年度第三次村長暨村幹事業務會報,全鄉多位村長到場,另鄉公所課室主管也都到場聽取村長的建議,鄉長黃馨隨即針對村長的各項提案做出配合指示,希望在滿足地方的需求下,提升對吉安鄉的建設。

由黃馨主持的吉安鄉第三次村長暨村幹事業務會報,會議中課室主管提出相關業務報告,也藉此介紹工作職掌,同時會中村長們也提出相關意見,公所課室主管也一一回覆。

東昌村長魏錦添於會中提及「期盼東昌公墓盡速遷葬,改善地方環境」,他表示黃馨鄉長八年來在東昌村用心建設,其中包括洄瀾橋、自行車道、排水工程等大小的無數建設,相信黃馨鄉長絕對有能力可以完成東昌公墓遷葬事宜。

殯葬管理所長劉美智強調,東昌公墓至107年8月止,東昌公墓現有可預測地上墳墓基數約120餘座,依據花蓮縣墳墓遷葬補償費查估標準估計,僅遷葬補償費即已高達1600萬元 ,若加上無主墳處理、土壤改良、周邊環境美化等相關費用,近5000萬元遷移經費,遷移經費之龐大,實非公所財源所能負擔。

劉美智表示,因東昌公墓設置年代久遠,目前吉安鄉公所在未覓得財源執行遷葬計畫前,除了定期安排人員進行公墓除草及週邊環境整理外,也持續勸導並呼籲墓主能為了地方建設繁榮自動自發辦理起掘遷葬。

東昌公墓該公墓座落於吉安鄉東昌段304地號上,現為吉安鄉都市計畫內土地,面積為6,002.75平方公尺,用地編定為農業區墳墓用地,自72年禁葬以來,歷經30多年都巿發展變遷均未適當檢討變更。

黃馨回應,吉安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從民國91年辦理第四次通盤檢討尚未結束,後續將納入「變更吉安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辦理,或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辦理個案變更。
黃馨說,鄰近周邊有光華河岸自行車道、洄瀾橋、海祭場、台開農場等多個觀光風景區,且周邊人口密集住宅林立,理應變更遷移以配合周邊發展,並帶動東昌、仁里、仁和、仁安各村之人口聚落與產業發展。

干城村長林世昌也接著指出,黃馨鄉長8年多來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我們應該大力支持黃馨鄉長競選縣議員,讓她有機會再繼續為吉安鄉各村爭取建設經費。黃馨謙虛的表示,十八村的建設不是黃馨一個人的功勞,因為有各村長的協助,才能順利完成大小建設。

勝安村長陳倉周、南昌村長陳振興、仁里村長楊昇達、福興村長黃朝彬等多位村長關心管線單為挖掘道路及回填不平整的問題。

建設課長吳印浴也說,各村提案多,針對道路維護管理的部分,建設課已將各村需求作成清冊列管,在鄉政財源拮据下,大條道路會透過中央計畫或向上級縣府爭取相關計畫辦理改善,其餘小條道路,則會錄案視年度預算情形辦理。另外,針對道路管線的問題,包括雨水下水道、各管線的人手孔部分,鄉公所則會為施工品質把關,責成各管線單位與施工單位務必依規定辦理,期能為民眾帶來更舒適安全的通行環境。

黃馨責成課室依其職權,會後將各村村長提出的意見,於內部召開專案會議進行討論,並協助與上級機關反映,將地方聲音透過正式公文傳達,同時也感謝各村村長對於鄉公所各項業務配合支持,各村長對鄉公所建議案俾作為記錄,並於課室主管進行有關各項業務協助與支援,願共同攜手為鄉親服務,對此表達崇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