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計程車2/2~2/10春節加成一律按跳表收費

記者 曾紫彤/編輯整理

為體恤計程車運將於春節期間服務的辛勞,108年花蓮縣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50元,於明天 2月2日(星期六)0時起至2月10日(星期日)24時止,實施期間共計9天。

計程車駕駛應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每趟次加收50元),如未計入跳表金額,不得額外加收,並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取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