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資源回收站結合兌換活動 花蓮環保局鼓勵民眾垃圾減量

記者 蕭羽廷/編輯整理

花蓮縣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政策加強資源回收管道,於105年起至各鄉鎮鄰里間陸續設立村里資源回收站,截至107年已達40處,今(108)年也將持續增設站點,造福更多鄉親可就近回收,同時結合兌換活動以鼓勵民眾善加利用資源回收。

資源回收物後續整理與變賣運作皆仰賴社區志工和村里長們,也間接加強居民對於公共事務、環保工作的重視及凝聚力,形成良善循環。花蓮縣自105年起陸續設立村里資收站後,共計增加了約480.74公噸的資源回收物,而收取資源回收物所變賣的金額,合計共新台幣86萬2,642元整,後續收得的變賣收入,除了可使村里資收站維持運作外,也可用於關懷照顧村里弱勢族群,取之於村里,用之於村里,一舉數得,落實循環經濟,將資源回收的綜效提升至最大。

環保局長饒忠說,歡迎鄉親多加利用村里資收站,使資源回收更加便利,還可換民生物資,除鼓勵鄉親落實資源回收外,希望鄉親也能一同重視垃圾減量,讓更多資源得以重覆使用,倘若能從源頭就減少資源的浪費,小習慣的累積就能為花蓮縣創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