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舉辦農地肥分使用推廣與水污染防治法規說明會

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花蓮縣環保局為輔導縣內水污法列管事業單位熟知水污染防治法及法規增修內容,環保局昨(14)日在鑄強國小舉辦「108年花蓮縣農地肥分使用推廣宣導會」與「108年花蓮縣水污染防治相關法規說明會」。會議宣導畜牧廢水管理計畫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並講述新增(修)訂之現行法規,以期提升水污法列管事業對於法規之瞭解,避免誤觸法規。

環保局配合環保署政策輔導畜牧業申請沼渣沼液作為農地肥分的使用及協助業者108年7月起申報需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業者實施檢測之操作條件,應符合新增訂法規之規定。截至108年5月已有42家畜牧業者通過畜牧業糞尿沼渣沼液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申請案,施灌區域涵蓋花蓮縣9個鄉鎮(市),實施成效良好。會議現場展示實施沼液澆灌之農作物,加強宣導沼渣沼液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之益處,增進業者相互交流,推動畜牧業資源永續發展。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期望藉此次宣導說明會,能使與會水污法列管事業單位,對於現行法規規定有進一步瞭解,水體水質的維護是大家共同的責任與義務,對於非法或繞流等違反規定排出廢水的不肖業者,一定要加以取締並嚴懲,並呼籲相關業者,廢(污)水處理設施應正常操作並妥善維護,以免造成污染增加環境負擔,並請所有關心環境保護的民眾如有發現不法廢水排放,可以利用免付費公害報案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污染犯罪,以維護河川環境品質,提升優質水環境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