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進行13鄉鎮非農地使用除草劑自治條例說明會

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為維護花蓮縣生態環境及民眾健康,防止除草劑之危害,避免民眾對於除草劑的濫用,影響空氣品質或污染水體、土壤等。同時填補現行法令對使用及販賣管理法令規範之不足,日前花蓮縣政府已著手擬定「非農業區使用除草劑自治條例」草案,並於10月上旬開始召開花蓮縣13鄉鎮說明會,向民眾宣導相關法規內容,同時聽取民眾意見,將民眾意見彙整研議,修訂自治條例內容送縣府審議,並通過議會審議後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實施公布,期盼能成為全台第4個宣布非農業區限用除草劑的縣市。

「花蓮縣非農業區使用除草劑自治條例」草案通過後,花蓮縣公園、學校、農村社區、醫院、道路綠地、墓園、經人為規劃之溪畔、坡地等特定區域之環境雜草清除將禁止使用除草劑。同時也明定農藥販賣業者販賣除草劑應遵守之事項,包含除草劑購買者的資格規範(具農民資格及農藥代噴業者)、購買資料落實正確記載等相關法規。

此次舉辦13鄉鎮說明會不僅對於「非農業區使用除草劑自治條例」的法規內容與方向說明,同時也教育民眾更加了解除草劑對於環境的危害等資訊,說明會中,民眾多表贊成非農地禁用除草劑,但部份公部門及村里長認為墓地及鄉間道路若用人工除草經費不足。這些意見環保局都已錄案評估,期望縣民能夠凝聚共識,降低對於除草劑的依賴,美麗的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才是永續之道。

目前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說明會辦理進度僅剩最後2場,將在明(17)日於豐濱(上午場)及富里(下午場)兩個公所辦理,有興趣了解自治條例草案的民眾可把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