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虹慧/編輯整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接獲繳款書後,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一、繳款書所記載的納稅義務人姓名、投遞住址、課稅土地等資料及稅地種類、面積、地價、稅額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請儘速向該局及所屬分局提出更正。
二、繳款書的「稅地種類」,分為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如您有不同類型土地,而繳款書的面積只填在一般土地項下,請您注意是否符合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減免稅地等項目要件者,應於當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該局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您對繳款書所載內容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繳款書上的查詢電話向經辦人員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總機(03)82261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