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緯/報導

新城鄉長何禮台、縣議員張正治及吳東昇,今天下午在律師陪同召開記者會。痛批縣黨部主委張峻、書記長胡慧君等人,疑似「私設刑堂」對徐榛蔚、何禮臺等人開鍘,祭出黨紀處分!不但涉及「偽造文書」,何禮台等人也將發律師函給黨中央,要求吳敦義主席針對涉及貪汙案的張峻,先依黨章廉能條款處分才能服眾。

何禮臺質疑說,縣黨部寄來的開會地點,竟然是在一處「民宅」,而不在縣黨部。通知書函上只有日期,沒有明確開會時間,和開會聯絡人,足以使受處分人權益嚴重受損,讓他們沒有發言權,這已完全違反黨內行之多年的合理制度和公平正義的精神。

在場的考紀委員柏江生和考紀會常委林建軍說,他是吳敦義聘任合法考紀委員召集人,也是黨中央中常委核定的,這次開會竟然沒通知他和柏江生等其他委員,就貿然做出考紀會決議。再者,依慣例考紀會是由常委主持召開,黨部主委、書記長等人列席而已,顯見這種粗暴作法不具合法性。
何禮臺痛批,他依循開會地址前來,竟然是一家民宅,怎麼不在縣黨部開會呢?這場考紀會是誰主導?由誰説了算?上午就逕行對外受訪發布,法定程序不完備,且已涉及偽造文書。更離譜的是,看到懲處事証,竟然line轉發鄒永宏説是他找黃啟嘉出來選新聞,就被叫做輔選傅崐萁。這樣指控理由,實在無法令人苟同。

張正治議員更砲轟說,事前都沒有接到處分通知書,是從其他議員告知早上九點趕來了解,結果沒有見到任何人,只見民宅鐵門拉下,這樣子對嗎?
張正治砲口直對吳主席:依黨規定不能用貪污案的人擔任黨職,已違反了國民黨中央廉能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若黨員涉及貪瀆或不法,應主動調查;若查有實質情節,不予提名、開除黨籍等處分。
張正治說:「你居然派一個貪汙犯來當我們主委,這簡直是黑金掛勾嘛,希望吳主席眼睛擦亮一點,你不要養虎為患啦 。」

律師許正次表示,這個案件很明顯是程序違法的狀況,通知書上要求受處分人的地點,竟然是在這裡民宅,意圖讓受處分人沒有辦法陳述真實意見,故意剝奪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權益,在程序重大的違和失,如何做出合法的、合理的處分?因為考紀會的處分要送到黨中央,黨中央必須考慮到這個程序違失。
他強調,第一,地方黨部並沒有合法開設考紀會。第二,考紀會也沒有請求當事人到場說明,嚴重剝奪當事人的權益。第三、地方黨部這種重大的瑕疵,應該是無效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