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林先生有一筆都市土地原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一直以來都種植蔬果,近來卻接獲稅務局改課通知,詢問為何該筆土地會被改課地價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了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及都市土地編為農業區、保護區限作農業使用,或於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可課徵田賦外,其餘都課徵地價稅。而林先生所有的該筆土地經查證結果後編定為住宅區,且公共設施已完竣,目前雖種植蔬果作農業使用,仍需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所謂公共設施完竣係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4項設施建設完竣,如土地公共設施已完竣,則應自完竣之次年期起改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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