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全台因新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衝擊,行政院宣布擴大紓困方案發放1萬元急難紓困金,發放作業於5月6日第一天上路,各地公所湧入排隊人潮,但也因申請程序複雜,引發民眾抱怨連連。有鑑於此,為了使需要濟助的民眾儘速得到紓困,花蓮縣政府今(7)日發表紓困金發放「從簡、從寬、從速」三原則聲明,希望各鄉鎮市公所務必配合執行。
第一、「從簡收件」:輔導民眾準備資料,立即收件;一時無資料可提供者,填具中央頒佈的制式「切結書」,願自負法律責任,即可完成申請登記。
第二、「從寬審核」:依照中央頒佈的規定內容,從寬認定。
第三、「從速發放」:中央預撥的急難救助金,花蓮縣政府已於第一時間轉撥入各鄉鎮市公所,請各鄉鎮市公所於完成應有的受理作業後,儘速發放給民眾。
雖然行政院強調急難紓困金六月底之前都可以申請,但對於地方執行急難紓困金發放作業,花蓮縣政府發表三原則聲明,務必簡化申請程序,建議民眾可分流,減少辛苦排隊,發放原則是從簡、從寬、從速,若無法提出任何證明,簽署切結書說明工作概況,即可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