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經營網拍有條件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如僅以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實際拍賣網交易平台之營業登記處所,且該房屋實際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該自用住宅用地上建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如符合上述規定之土地,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度開始適用。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服務,您亦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