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不是只有上車送醫院

[花蓮新聞雲]記者鄧佳欣/花蓮報導

救護技術員:先生,我們懷疑可能有休克的症狀,血壓比較低,心跳快,要幫你打個針喔。相信很多民眾都經歷過,看著救護技術員又綁壓脈帶、又夾血氧機,偶爾還要戳手指頭取點血,看看血糖高或低,心裡直納悶怎麼檢查一堆還不要趕快開到醫院給醫生看。

其實救護技術員到達現場評估現場、自我防護後,需從初步評估患者開始,一系列的檢查,到二次評估及輔助評估等,當執行完這些評估後,就會有相應的處置或到院時與醫師或護理人員交接時,需特別注意的部分,而這些部分往往可能造成到院後後續檢查的優先順序。

比如豐濱分隊曾執行一案件時,報案人所描述的狀況為,家人躺在床上叫不醒,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患者倒臥床上,意識不清,排除血糖異常引起的因素後,在後續檢查時發現,患者左後腦有乾枯的血跡,且左側瞳孔放大對光沒有反應,心跳慢,判斷上可能是顱內出血引發,而非內科因素引起的,立即包紮固定等一系列外科處置。到院後完整交接,立即被轉送至大型醫院。

花蓮縣消防局局長林文瑞表示,各分隊的救護能力非一日所成,EMT1需要40小時的訓練時間,EMT2就要280小時、而EMTP更高達1280小時的訓練時間,而且每年必須要有一定時數以上的復訓時間。除此之外,每個禮拜至少安排多次的救護訓練或情境的演練,期讓救護的執行如行走般自然及確實,是需經年累月的長期訓練結果,才得以維護救護最好的品質。也希望各位民眾能更相信我們救護技術人員的現場謹慎評估過後的處置,現在的救護車已經不僅僅只是送到醫院的功能,而是院外醫生的手腳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