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要]記者羅詩亭/花蓮報導
有關花蓮縣新城鄉佳東段水利用地,遭爆料被佔用違章建屋案,新城鄉公所今天接獲縣府通報,立即派員依法進行查報作業,鄉長何禮臺強調只要有人舉發絕對查報,從未包庇,希望此事勿淪為政治的操弄手段,否則就顯得不太公道。

今天陪同新城鄉公所建設課長歐陽金福等人,前往現場勘查的當事人何禮飛,除了向查報相關人員説明事實之外,並且當場表明對於佔用到水利用地部分的建築物,絕對配合查報事實,立即會自行拆除處理。

現任佳林村長的何禮飛指出:事實上;佳東段701、702兩筆土地及地上物,均為祖產繼承給他的,建築物後面經查報結果,佔用到縣有水利用地部分,他表示歉意,但與其家人無關,也因為他自己身為村長,這兩筆私人土地部分也無償提撥為道路使用,供給鄰近五戶居民通行,怎會刻意佔用公有土地?


新城鄉長何禮臺則強調:此一佔用公有土地違建案,是在民國101年前(舊違建)即興建,並非在他鄉長任內所興建,且已歷經好幾位鄉長,而花蓮縣議會接獲民眾陳情之後,花蓮農田水利會於今年1月21日回文,也只有給花蓮縣政府、縣議會,並未發給鄉公所。若要在現有「舊違建」如此多的情況下,指責鄉公所包庇,對於公務員來說似乎就太不公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