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房屋稅開徵繳款書已全面寄發 e化繳稅防疫又可抽禮券

[花蓮新聞雲]記者 羅詩亭/花蓮報導

111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開徵9萬5千多件,稅額5億7千多萬元。

該局表示,111年房屋稅繳款書已委由郵局於4月20日起全面寄送,請民眾在收到繳款書後先行檢視課稅房屋坐落及「使用情形」欄位包括稅率、稅額等資料是否正確,如有疑義得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向該局或玉里分局申請更正或核發房屋稅課稅明細表。

稅務局呼籲鄉親,疫情期間可多加使用e化繳稅方式,不用出門在家也可輕鬆繳稅。另外,今年5月份房屋稅開徵期間,民眾只要運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AIWAN FidO線上查繳稅或透過「行動支付」繳稅APP (例如:「台灣Pay」),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行動條碼即可線上繳稅。同時,又能參加該局抽獎活動,開徵期間結束後各抽出15名得獎者,各得1,000元禮券,另得獎者需捐贈雲端發票1張方得領獎(線上查繳稅參加人數超過300人時,加碼抽1,500元禮券1名)。

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至該局財產稅科、玉里分局或就近向鄉(鎮、市)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或利用該局資訊網站線上申辦、視訊櫃臺方式申請,如有房屋稅疑義,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9;玉里分局:03-8882047轉212至213、23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欠稅不繳遭強制執行 會被扣押存款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以下簡稱執行分署)扣押存款之執行命令,才知道欠繳房屋稅,其名下存款帳戶遭該分署扣押,向稅務局詢問該如何處理?

該局表示,民眾如未在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限內繳稅,每超過3日會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多加徵至10﹪,如超過繳納期限後30日仍未繳納,即移送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執行機關一般會先針對動產如存款、外幣帳戶、有價證券等優先執行,存款扣押收取僅係強制執行方法之一,唯有繳清欠稅及行政執行費用後,才會撤銷該執行命令。

該局貼心提醒民眾,收到傳繳通知書時,如有疑問應向移送機關或執行分署查詢並儘速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若確有繳納困難者,可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否則逾應到案時間仍未處理,執行分署會依法採取扣押存款或強制扣薪等作為。民眾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192~194或413,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