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 鄧佳欣/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委託維安社會工作事務所辦理「花蓮縣成年人監護(輔助)權歸屬訪視調查及執行個案管理服務」,有效預防身心障礙者因遭受誘拐或詐騙,而可能須面對法律困境。截至111年6月,本府已累計服務48個家庭,縣長徐榛蔚重視縣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透過縣府完善社會福利資源,搭配以法律為基礎的防護體系,作為身心障礙弱勢家庭的強力後盾。

社會處表示,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總計2萬5,949人,其中第一類心智障礙者計7,402人。身心障礙者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因障礙關係欠缺辨別是非善惡及利害關係的能力,在購物、投資委託、不動產買賣等財產處分契約時,導致他人利用或侵犯權益,這時需經由民法及家事事件法所規範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等措施,由監護人為善良管理人職責,執行受監護人生活、護養療治及財產管理之職務;或由輔助人對於特定重要之法律行為時行使同意權。
社會處長陳加富說明,「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制度是很重要的觀念,透過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協助財產管理、生活照顧安排等,保障其各項法律權益,而且監護人及輔助人的決定都經由法院裁定保護當事人最佳利益,花蓮縣政府委託專業社工師綜合評估當事人生理、心理及社會情形,提出監護人或輔助人最佳人選評估報告供法院裁定參考。

針對部分自主行為能力欠缺之心智障礙者,家長(屬)可利用「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適度限制當事人法律行為能力,保障其財產安全,使「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者獲得最適生活照顧,亦積極參與「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各式宣導活動,以期讓更多社區民眾認識這項保護機制,共同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本服務可洽詢03-8223874,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