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首設失智症團體家屋 提供24小時貼心照顧

[花蓮新聞雲]記者劉海格/花蓮報導

涵蓋率高居全國第二名的花蓮縣失智服務措施,首度推出失智症團體家屋(Group Home)服務,失智症者個案在被服務前需經醫師診斷中度以上失智,且具行動能力,提供一種類似小家庭的照顧模式,以單元式的照顧,每一單元最多照顧9人,現況有2單元,1位照顧服務員最多照顧3位失智長者,24小時貼心照顧,減輕其家屬照顧壓力。可電洽1966提出申請。

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失智症團體家屋有別於一般長照機構的照顧方式,家屋的空間規劃猶如一般家庭,有共用的客廳、餐廳、廚房、廁所,及屬於長者的個人臥室、廁所,提供小規模生活環境家庭化及照顧服務個別化的服務模式。

失智症團體家屋照服員會視長者的自理功能,提供餐飲、進食、如廁或日常生活協助,幫助失智症長輩安心地在家屋內正常的生活,像在自家居住般的自在,及獨立的自我空間。

朱家祥局長指出,團體家屋提供失智長者24小時照顧服務,依失智程度每月自費約35,000元左右,若符合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長照補助對象,政府每月可補助中度失智者一般戶7,000、中低9,000、低收1萬,另針對重度失智者則補助一般戶12,600元、中低16,200元、低收18,000元;民眾可因著本身的需求,電洽1966或至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花蓮市文苑路12號) 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