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宗、曾淑懿貼心服務 意外身故保險金送到家

[花蓮新聞雲]記者 牛哥/壽豐報導

主動關懷,鄉親多一分保障!壽豐鄉公所首創辦理鄉民團體傷害保險,二十一日上午鄉長劉耀宗在鄉長當選人曾淑懿、鄉代會主席鄭美香、池南村長張清飛陪同下,將意外身故保險金送到楊姓民眾家中,鄉公所透過鄉民意外保險納保機制,建構健全社會安全網,也讓遭遇意外的家庭及時獲得幫助。

住在池南村的楊姓民眾,今年九月二十九日在玉里工作時意外身亡,楊太太在網路新聞中得知,鄉公所開辦鄉民意外保險,便打電話給老朋友鄉長夫人曾淑懿詢問,曾淑懿獲悉後,立刻轉知公所人員協助,公所民政課人員在十月六日告知承保單位泰安產物保險公司,並要求保險公司盡快展開理賠作業。

劉耀宗在曾淑懿與鄭美香、張清飛陪同下,將意外身故保險金送到家,楊太太表示相當感動與感謝,鄉長劉耀宗未雨綢繆讓遭遇意外的鄉親家人,獲得即時的關懷與慰助,這筆錢將繳清所積欠的喪葬費,可以說是及時雨,減輕家中的壓力。

壽豐鄉是全縣第四個開辦鄉民團體傷害保險的鄉鎮,這也是鄉長劉耀宗上任之後的創舉,劉耀宗說,他的牽手曾淑懿在擔任鄉長期間就發現,不少民眾因故,意外離世或受傷重殘,面對突發意外造成後續醫療費用、身體失能或死亡,讓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因此他接任鄉長之後,便要求公所民政課規劃推動鄉民意外保險,全鄉納保,只要設籍壽豐者都可獲保障,全鄉共有1萬7000多人納保,每人保費100多元,最高可理賠新台幣15萬元,保期至今年12月31日,由泰安產物保險公司承辦。

壽豐鄉公所表示,壽豐鄉開辦鄉民團保,在不壓縮、排擠其他預算情況下,自籌經費,感謝代表會主席鄭美香與所有代表的支持讓預算通過順利執行;最後決標金額108萬元為全鄉鄉民納保,被保人發生意外死亡,給付15萬元;意外導致失能,保險金額最高也是15萬元;若因意外傷害事故,包含天然災害,致身體蒙受傷害,而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起180天內,死亡、失能或連續昏迷6個月以上者,可依保險契約給付身故或失能保險金;民政課及各村辦公處均可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