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張浩宇/吉安報導
「0403」7.2級強震重創花蓮,吉安鄉公所今天商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服務管理課長高明德、綜合所得稅課長陳秋琴以及稅務員莊筱茹等相關人員,向各村村長及村幹事說明災損申報檢附單據相關注意事項,鄉長游淑貞偕同主秘高文彬、秘書謝美惠及民政課長游騰雄等相關人員出席關切。

游淑貞提醒鄉親,自即日起到5月3日止,凡災損金額低於15萬元者,除了可網路(北區國稅局「災害損失減免專區」)線上申報,或利用書面、傳真、上班日臨櫃申辦之外,也可逕自前往村聯合辦公室洽辦,將由村幹事協助檢核、提供必要協助。

陳秋琴課長表示,震災損失報備僅得減免113年度綜合所得稅,並無任何經費補助,鄉親向村幹事洽辦時提供災損照片、檢附財損修復估價單、修理費發票、或收據,並填寫損失申報表,由村幹事簽章審核證明單據後統一收件,國稅局花蓮分局即派員到吉安鄉村聯合辦公室收件,以免除鄉親往返國稅局的舟車勞頓之苦。

對於村長們所提出疑問,如受災家戶已被列危樓,無法進屋內拍攝災損情形者,則採從寬認定,提供災損清冊即可;同一住址的親屬統一由一人代表申請,至於房客與房東的災損申報,則以租賃合約內容為準則。

至於山海觀等災損較為嚴重的受災戶,財產損失金額超過15萬元以上者,則可以逕向國稅局花蓮分局洽辦有關減免申報業務;而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電話:(03)8311860分機200、207、211、213專人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