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花蓮縣政府於108年11月9日頒發「社區發展工作評鑑績優單位」,評鑑單位為公所評鑑及社區發展協會評鑑兩大類,公所評鑑依「花蓮縣社區發展工作評鑑實施要點」辦理,實施要點如1.社區發展年度工作計劃之擬定與執行。2.社區發展工作之輔導。3.辦理福利社區化業務經費及執行成果。4.辦理社區發展工作研討會、講習、觀摩、考核、評鑑、獎勵及表揚等事項。5.辦理內政部補獎(補)助社區發展經費核銷情形。6.辦理社區發展創新業務情形及績效。7.其他事項等。
新城鄉公所經過評鑑小組依上述之項目為各公所評分後,榮獲社區發展工作公所評鑑甲等,評鑑小組對新城鄉公所社區發展工作的評語為檔案建置完整分類清楚、積極主動輔導各社區、整合相關資源協助各社區推行各項工作事務、評鑑資料依指標詳實歸檔整理與分析等,足為其他公所之表率。
鄉長何禮臺上任以來,責成社會課確實走進社區,關懷鄉親,更時常親自到各社區和鄉親聯繫情感,進而能更了解鄉親的需求,為社區及公所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社會課同仁亦確實輔導各社區發展協會、積極宣導公所各項政令、為每個社區建立完整的檔案、並隨時了解社區狀況、協助社區推行各項工作事務等,很榮幸鄉公所所能獲得此殊榮,更表示獲獎是給公所同仁一個肯定,未來會帶領公所同仁更積極的為社區服務,為社區為鄉親創造最適合居住的幸福新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