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9至10月份營業稅申報期限延至11月17日

花蓮go新聞/編輯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玉里稽徵所表示,本期(103年9至10月份)營業稅申報截止日期103年11月15日適逢星期六,順延至103年11月17日,請營業人依限辦理申報。

  該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營業人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惟申報截止日如為星期六或星期日,則依規定准予延至次星期一申報。本期(103年9至10月份)營業稅申報截止日期103年11月15日適逢星期六,依規定順延至次星期一(103年11月17日)申報,並自103年11月20日起加徵滯報金,另營業人如採網際網路申報上傳,因係全天候服務,上傳申報時間開放至 103年11月17日24時止。

  該所提醒,營業人應繳納之稅款,如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或稅額2萬元以下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截止期限開放至103年11月19日24時前,請多加注意。如有任何疑問,請撥03-8881070分機303,由承辦人洪均小姐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