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無號誌路口 停車確認無車後再行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本月昨12日中午時分,花蓮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慶北三街與慶北三街406巷口有發生車禍,需要救護車救援,消防局勤務中心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吉安分隊救護車以及救護人員兩名前往救援。


本局救護人員抵達場後,現場為一機車與汽車發生擦撞,機車騎士坐臥地上臉色痛苦難耐,據了解現場為機車騎士車禍後摔倒造成左前臂撕裂傷以及右小腿挫傷疼痛,本局救護人員立即評估患者傷勢,排除頸椎問題後給予傷口處止血包紮,完成急救處置後依責任區送往慈濟醫院。


花蓮縣消防局局長林文瑞表示,行車應避免速度過快遇突發事故反應不及造成交通事故,行經無號誌路口應停車確認左右無車後再行,而事故現場除保持完整等待員警處理外,遇有人員傷亡時,應原地等待救護人員到場後評估身體傷勢,避免先行移動造成二次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