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空地不符合免徵地價稅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有民眾向該局反映,其自家門前的法定空地既然作為巷道使用,而且無償提供他人通行,為何尚須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若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可以全免,但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空地部分,則不予免徵。

該局進一步表示,一般在興建房屋時,因建築相關法令之規定,必須預留法定空地。所以建商為期建物使用空間最大,通常將這些法定空地留供防火巷或巷道使用。而此類防火巷或巷道用地雖確實無償供公共使用,因屬法定空地,仍不符合減免地價稅之規定。

民眾若對地價稅尚有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或總機電話03-8226121轉分機182-187洽詢,或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hltb.gov.tw)瀏覽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