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因繼承重劃後之土地再移轉,可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嗎?
該局表示,土地在重劃後第1次移轉時,原繳納之重劃費用可以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先予以扣除,並依照計算後之稅額再減徵40%,但需注意,若為重劃後經過繼承之土地再移轉,則無上述減除及減徵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繼承屬移轉發生原因之一種,且繼承土地之前次移轉現值是以繼承開始時的土地公告現值為準,其已免徵前次移轉至繼承期間之土地增值稅,因此重劃之土地經繼承後再移轉時,已不屬重劃後第1次移轉,故無適用減徵土地增值稅40%之規定。
民眾如想要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亦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