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 花蓮縣全數合格

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為維護民眾清明期間飲食安全,花蓮縣衛生局於清明節前至製麵業、餐飲業、超市及傳統市場等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品項包括潤餅皮、配料及祭祀用糕粿等,檢驗項目包括甲醛、二氧化硫、過氧化氫及防腐劑等,總計檢驗151項次,抽驗結果全數合格。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法販售者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選購食品時應慎選商譽良好廠商、製作販售場所之環境衛生,以確保產品品質,並掌握「三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部份不肖業者為使潤餅皮外觀漂白、口感Q彈並延長保存期限,添加「甲醛次硫酸氫鈉」(俗稱吊白塊),人體食用會噁心、嘔吐及致癌風險。提醒民眾購買潤餅時,應避免挑選外觀異常白皙或有藥水味,建議購買潤餅時應選購新鮮現做製品,以一次食用的份量為原則,若有剩餘,應以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時,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

民眾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項下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