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捐經移送執行 除繳稅外尚需負擔因強制執行所生之必要費用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納稅義務人林小姐來電詢問:欠繳109年地價稅500元,為什麼存款帳戶扣款會大於500元?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執行,嗣經行政執行機關就納稅義務人名下之財產進行扣押、查封及拍賣等執行程序,其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仍應由納稅義務人負擔。

該局指出:林小姐109年地價稅應納稅額500元,繳款書已合法送達,因未依限繳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屬執行。因此,除了地價稅本稅外,還要加徵15%滯納金及執行費,所以存款帳戶扣款會大於500元。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欠繳地方稅款應儘速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民眾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192~194或413,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